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63H/2014-50142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2-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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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我办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依托市政府门户信息网站等作为主要公开载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督办督查。在每周、每月和每季度工作例会上,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必报内容进行专门督查;三是建立了保密审查工作机构。不定期开展保密法规培训、组织保密知识竞赛,提高了保密意识,增强了保密观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不失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章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12条,财务类信息26条,招标采购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办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办无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办至今尚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案例。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同时也应看到,此项工作的要求比较高,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2014年,我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加强对外事政策的及时更新,力争将政策调整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至各县区和全市相关企业。进一步实现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今后,要力争开辟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更多的公共媒体发布信息公开内容。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将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ib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宣调科,联系电话:0533-277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