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公示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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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淄编办【2020】37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1项,是: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 下步工作中,我办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淄博市外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淄博市外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 市外办:负责通过省外办与驻外使(领)馆联系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市商务局: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务部门的提请,依法查处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涉及对外劳务合作犯罪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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