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侨办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

发布日期:2018-08-03 09:24: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市外侨办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服务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

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全市通办”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1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核





1

1.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县外侨办提出书面申请;

2.区县外侨办认定后上报市外侨办审核;

3. 市外侨办审核完毕并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件;

4. 通知区县侨办领取归侨侨眷身份证。

1.归侨、侨眷本人的书面申请;

2.归侨应当提交能证明其归侨身份的有关材料;

3.侨眷应当提交其国外亲属的定居、长期居留权证明和国内有关方面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

0


2

三侨考生高考照顾手续审核





1

1.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县外侨办提出书面申请;

2. 区县外侨办认定后上报市外侨办审核;

3. 市外侨办审核完毕转报市招生办审批;

4. 市招生办审批并完成相应的照顾。

1. 填写《山东省三侨考生身份证明表》;

2. 归侨、归侨子女需提供归侨、归侨子女父母(归侨方)的归侨侨眷身份证和户口本;

3. 华侨子女需提供其父母居住地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原件及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证件复印件。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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